一、工业生产许可 1、适用范围 《工业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工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二、食品生产许可 1、适用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起,省、市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分工如下: (一)省局承担的许可类别 1.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批,其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承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2.白酒、乳制品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的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批; 3.肉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饮料等高风险产品及其他食品(31类)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新发证审批,其中饮料类除去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二)市局承担的许可类别 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许可的食品类别外,其他生产许可均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其管理权限涉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综合考虑食品安全风险及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当向行政级别高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并提出申请。 三、企业提供材料清单 四、公司承接业务 1、食品生产许可证备案(新设) 2、食品生产许可证增项 3、食品生产许可证变